关于开展2022年度临沂市“园林绿化先进工作者”、“优秀园林企业”申报通知
为提升园林绿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,推动我市园林绿化企业持续、稳定发展,经研究决定,开展临沂市“园林绿化先进工作者”、“优秀园林企业”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是本协会2022-2023连续两年度会员单位,按时缴纳会费、不欠费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园林绿化先进工作者
1.遵守***法律法规,热爱园林事业,立足岗位,勇于奉献。
2.具有二级建造师证或风景园林中级职称及以上,从事工作满三年的在职人员。
3.施工或养护工程验收合格且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,凡是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发生质量或安全重大事故,在社会信用上出现不良记录被行政处理处罚的申报人员,不得入选。
4.每家会员单位可申报1-2名。
5.提供施工或养护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,二级建造师证或中级职称及以上复印件,获得过荣誉评选者可提供复印件,社会保险3年参保证明,工作先进材料400字左右,单位出具的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证明,申报表和在职证明。
(二)优秀园林企业
1.认真贯彻执行党和***的路线、方针,工程优质***,做到安全、文明施工。
2.企业运营良好,无亏损,完善的规章制度,各部门职责明确,管理水平较高的,支持协会工作,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3.遵守市场行为规范、守合同、重信用,在招投标中无违规违法行为,没有不良记录。
4.参评的企业近两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,零投诉,无拖欠员工、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。
5.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支持社会公益事业;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;推动本地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。
6.提供申报表,单位出具的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证明,如实撰写近两年业绩及覆盖范围材料。
三、时间安排
截止至2023年4月17日下午5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其他
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、规范、字迹清楚;申报表格和相关资料装订成册。以纸质和电子版(发送邮箱)形式报送临沂市风景园林协会。
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,获得2022年度临沂市“园林绿化先进工作者”、“优秀园林企业”荣誉称号的个人、企业由协会通报表彰,颁发证书。
联系人:焦薪宇;联系电话:15762026769
地址:临沂市河东区东来尚城C6号楼3单元102
附件:1.园林绿化先进工作者申报表
2.在职证明
临沂市风景园林协会